项城市东岩非开挖工程有限公司、祖凤军等与亳州益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622民初8337号
判决日期:2020-03-12
法院: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项城市东岩非开挖工程有限公司、祖凤军与被告亳州益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亳州益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蒙城新电力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二原告于2020年3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二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二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鹏程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管成虎
判决日期
20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