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裁判文书详情
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海青
联系方式:0355-3024512
注册时间:1991-06-01
公司地址:长治市南街寺巷2号
简介:
建设工程: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 工程监测、检测、监理服务;测绘服务: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乡规划编制:土地规划、土地整理;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光电磁介质);矿业工程:矿山灭火、矿山救援、矿产资源开采、矿山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环境工程:土地污染分析、土壤修复、环境工程检验检测及鉴定;地质勘查:地质实验测试(岩矿测试、岩土试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监理、运营;资料归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与长治市郊区西白兔乡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冻结裁定书
案号:(2018)晋0411执602号         判决日期:2020-03-09         法院:山西省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与被执行人长治市郊区西白兔乡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晋0411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缴纳案件款5589832.63元,诉讼费53121元,执行费55349元,以上共计5698302.63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长治市郊区西白兔乡南村村民委员会暂存于长治市郊区西白兔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账户的存款、收入5698302.63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同等价值的财产(利息、迟延履行金另行计算)。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晋萍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卫跃国
判决日期
2020-03-09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