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特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与宁夏佰聚艺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何某2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宁0402执2331号
判决日期:2020-03-06
法院: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宁夏华特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佰聚艺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何某2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宁0402民初149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宁夏华特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货款130000.00元,案件受理费1850.00元,执行费1850.00元,以上标的均未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何某2其预期性收入主要为工资性收入,现已被本院冻结,其执行权益实现可预期。因冻结期限较长,本案应当终结执行
判决结果
终结(2019)宁0402民初149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工资不足以支付案件执行标的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王艳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赵俊琴
判决日期
20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