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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恐龙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岳建宇
联系方式:0813-5843118
注册时间:2010-03-30
公司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三多寨镇同春村2组
简介:
人工智能产品、仿真模型、玩具产品、雕塑、彩灯、彩船、彩车的设计、制作、安装、展览、租赁、销售;灯会、园林景观、主题公园、文化娱乐活动及室内外景观的策划、设计、制作与实施;花果、苗木种植、租赁、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城市亮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对外进出口贸易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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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恢复执行自贡市恐龙景观艺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川0304执恢209号         判决日期:2020-03-06         法院: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恢复执行自贡市恐龙景观艺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根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川0304行审7号民事裁定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原自贡市国土资源局自国土资监(决)[2017]大字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自贡市恐龙景观艺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5414.95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引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林川
判决日期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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