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庆、李广进、陈军健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18)粤0981执保163号
判决日期:2020-03-05
法院:高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人陈天庆、李广进、陈军健、赖淑坚与被申请人邓雄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8)粤0981民初222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对被申请人邓雄光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翻身路里仁府1栋B座2501房的房屋一套(证号:5000174218)进行查封,查封期限2018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6日;对被申请人邓雄光名下财付通账户:085e9858ef8dddc14328e67ad@wx.tenpay.com的存款限额500000元额度进行冻结,冻结期限自2018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6日;对被申请人邓雄光名下银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川县支行的账户:62×××7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宝支行的账户:62×××6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碧桂园支行的账户:62×××77、中信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的账户:62×××81_000001、工行广东省深圳牡丹卡中心深圳分中心的账户:62×××76)限额500000元额度进行冻结,冻结期限2018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7日。上述财产在查封期间,银行存款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提取;房屋在查封保全期间,暂由权属人管理、使用,不得变卖、转让、抵押或赠与他人,待结案后处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判决日期
202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