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城与安徽徽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肥东县张集乡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122民初124号
判决日期:2020-03-04
法院: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城与被告安徽徽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肥东县张集乡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张城于2019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张城撤诉。
案件受理费3086元,减半收取1543元,由原告张城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陈芝
人民陪审员张宇萍
人民陪审员张开文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张鑫鑫
判决日期
20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