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7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盱眙盈通旅游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830民初5327号
判决日期:2020-03-03
法院: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盱眙盈通旅游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3日立案。原告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日以双方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579元,减半收取2290元,保全费1770元,合计4060元,由原告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倩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杨帆
判决日期
20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