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芳、张秀华等与山东祥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702民初717号
判决日期:2020-03-03
法院: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新芳、刘忠发等27人与被告山东祥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茂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2日立案。原告高新芳、刘忠发等27人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高新芳、刘忠发等27人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李梅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程杨
判决日期
20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