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明与齐广清、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公司(原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鲁1324民初3401号
判决日期:2020-03-02
法院: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刘兆明与齐广清、高全贵、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公司、信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2日立案,被告信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合议庭
审判员徐冬宁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李晨
判决日期
202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