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苏油田瑞达石油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苏10执49号
判决日期:2020-02-28
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扬州江苏油田瑞达石油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7159940.43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7159940.43元,其中,本金52219393.2元、逾期利息13638980.23元、迟延履行利息301567元、一审受理费500000元、二审受理费500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2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扬州江苏油田瑞达石油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至此,扬州江苏油田瑞达石油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民终759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判决日期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