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腾龙建材厂与成都市柏乐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川1825民初961号
判决日期:2020-02-28
法院:天全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芦山县腾龙建材厂诉被告成都市柏乐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1元,由原告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张宇楷
判决日期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