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棠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吴燕恋,郑松明合伙企业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陕民终586号
判决日期:2020-02-28
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棠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棠天公司)、吴燕恋、郑松明及原审第三人陕西海纳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公司)、西安天恒基金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恒企业)合伙企业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陕01民初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陕01民初3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41800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杨晓梅
审判员赵敏
审判员石雷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张洁
书记员史小英
判决日期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