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澄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沈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辽0103民初147号
判决日期:2020-02-27
法院: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海澄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沈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内预缴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上海海澄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贾丽秋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杨元元
判决日期
202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