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1泰州市泰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与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12民终2991号
判决日期:2020-02-27
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泰州市泰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2019)苏1204民初39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传票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公开进行调查、询问、质证、辩论和调解。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2019)苏1204民初394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7904元,由本院退还给上诉人泰州市泰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合议庭
审判长赵旭
审判员缪翠玲
审判员顾春旺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侯永羚
判决日期
202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