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豪视德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未来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8民终5857号
判决日期:2020-02-25
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山东豪视德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合肥未来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金乡县人民法院(2019)鲁0828民初27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山东豪视德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请求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山东豪视德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1000元,减半收取5500元,由上诉人山东豪视德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刘力红
审判员胡玉松
审判员张鹏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汤洋
判决日期
202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