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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刘宏彦
联系方式:010-64099688
注册时间:2001-11-06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77号
简介:
经批准办理配合国家对外贸易和“走出去”领域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含出口信贷、进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境外投资贷款等;办理国务院指定的特种贷款;办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转贷款(转增款)业务中的三类项目及人民币配套贷款;吸收授信客户项下存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和结售汇业务;办理保函、信用证、福费廷等其他方式的贸易融资业务;办理与对外贸易相关的委托贷款业务;办理与对外贸易相关的担保业务;办理经批准的外汇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和承销债券;从事同业存放业务;办理与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信调查、咨询、评估、见证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代理买卖金融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业务;企业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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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驰等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京02民初772号         判决日期:2020-02-25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宏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宏福建科科贸有限公司、李朝驰与被告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5日立案。2019年11月15日,原告北京宏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宏福建科科贸有限公司、李朝驰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并表示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北京宏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宏福建科科贸有限公司、李朝驰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钱丽红 审判员种仁辉 审判员韩耀斌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吴红娜 书记员何柳
判决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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