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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恒基(珠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6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同尧
联系方式:18911729595
注册时间:2013-12-23
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水湾路231号1栋1506房
简介:
船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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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斋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京0105执42608号         判决日期:2020-02-20         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赵密与被执行人中源恒基(珠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海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105民初87668号生效法律文书。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中源恒基(珠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海斋清偿债务103078元及利息等款项。本院于2019年10月22日立案。 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依法传唤了被执行人。经在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和北京高院网络财产查询系统中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已实现债权金额为0元,本院已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王兴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李菁菁
判决日期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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