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天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京0111民初21436号
判决日期:2020-02-18
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顺天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英、王莹、王志德、北京市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30日立案。原告北京顺天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北京顺天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顺天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武婧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郭小强
判决日期
202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