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 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京0102执异405号
判决日期:2020-02-18
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安市珍华工艺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案外人盘星(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星公司)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异议申请进行审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审查期间,本院以传票方式,按照案外人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湖一里20号403,通知案外人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2019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到院参加谈话,其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
判决结果
本案按盘星(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回执行异议申请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沈杰
审判员王德海
审判员李彦周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赵颖
判决日期
202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