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娟与董见聪、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211民初20405号
判决日期:2020-02-12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于美娟与被告董见聪、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美娟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于美娟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5元,保全费120元,合计145元,由原告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成名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邢贞玲
判决日期
20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