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区中益市场恒业建材经销处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辽0204民初857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1-30
法院: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大连市金州区中益市场恒业建材经销处与被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8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大连市金州区中益市场恒业建材经销处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17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负担25元,退回原告1392元
合议庭
审判长朱晓琳
人民陪审员吕玉珍
人民陪审员张丽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张艳
判决日期
202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