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栢兴与邵春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塘沽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津0102民初12325号
判决日期:2020-01-23
法院: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栢兴诉被告邵春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塘沽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不同意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徐栢兴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张娜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刘智慧
判决日期
2020-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