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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歌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真
联系方式:0578-2662229
注册时间:2007-04-11
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仙渡乡葛畈村33号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家电电器,中央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音响设备,网络设备的批发、零售、设计、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遂昌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华歌建设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浙1102财保356号         判决日期:2020-01-22         法院: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遂昌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浙江华歌建设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担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华歌建设有限公司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分行(账号:71×××09)的账户,保全价值共计人民币200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遂昌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王思允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代书记员刘超芬
判决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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