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京0491民初33837号
判决日期:2020-01-22
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方淑梅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柴榕翔
书记员卓彤
判决日期
202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