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格林威休闲渡假投资公司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闽0602财保3号
判决日期:2020-01-21
法院: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省格林威休闲渡假投资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福建省格林威休闲渡假投资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641000元的财产。申请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福建日鑫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福建省格林威休闲渡假投资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641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725元,由申请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陈志荣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谢小玲
判决日期
202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