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国友与福建恒禹建设有限公司、李强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闽0922民初3022号
判决日期:2020-01-21
法院:古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任国友与被告福建恒禹建设有限公司、李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8日立案。原告任国友于2019年12月11日以李强已当庭履行还款义务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任国友撤诉。
案件受理费4849元,减半收取计2424.5元,由任国友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廖理飞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施倩倩
书记员郑威
判决日期
202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