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江苏天马万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天马万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江苏天马万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柳红专
联系方式:0519-85130068
注册时间:2003-10-20
公司地址:常州新北区天山路22号
简介:
公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工程,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城市燃气、热电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河道驳岸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安装工程,雕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迁;建材、五金、交电、钢材、水电暖通器材、日用品、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江苏天马万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诺佛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411财保1号         判决日期:2020-01-20         法院: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苏天马万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诺佛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诺佛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8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邹沛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书记员黄莹
判决日期
2020-01-20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