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本清与海南宝星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一分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琼9003民初8958号
判决日期:2020-01-17
法院:儋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本清诉被告吴江涛、海南宝星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8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本清撤诉。
案件受理费1045元,由原告李本清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洪晓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许石文
判决日期
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