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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9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琳
联系方式:13107602332
注册时间:2011-12-28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7号福建广电网络大楼
简介:
建设、管理、经营、维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编码和规程转换业务;有线广播电视设备、信息设备、百货家电的销售、租赁;通讯产品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对文化和信息产业进行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对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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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港分公司、福建建配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闽0505执2660号         判决日期:2020-01-14         法院: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港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建配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12月2日向被执行人福建建配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责令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据实报告财产,但其未履行。经执行调查,本院未发现被执行人福建建配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对被执行人福建建配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限制高消费。申请执行人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港分公司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黄旭辉 审判员罗德棉 审判员张建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杨荣灿
判决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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