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6666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松青
联系方式:0532-66789888
注册时间:2006-11-14
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望江路西
简介:
在大港、黄岛、机场代理报关、报检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货物运输(四类);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报关企业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及咨询服务;国际集装箱堆场业务:集装箱及货物的仓储、装卸、集装箱维修;信息技术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咨询及培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外包、市政工程。货物的包装、吊装及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铁矿石、煤炭、焦炭、钢材、木材、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除外)、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原告徐州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沪72民初217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1-14         法院:上海海事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州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徐州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向本院申请追加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并向本院明确本案为侵权之诉。本院审查后,通知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被告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原告徐州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基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确定管辖,现本案原告追加被告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参加诉讼系不同案件,上海海事法院对此无管辖权,应移送被告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住所地法院即青岛海事法院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被告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青岛海事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原告徐州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被告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被告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ChengLieNavigationCo.,Ltd.)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长龚学延 人民陪审员李玉春 人民陪审员刘素芹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张虹
判决日期
2020-01-14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