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志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浙1002民初5490号
判决日期:2020-01-14
法院: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金志明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3日立案。2019年12月19日,原告金志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金志明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0元(已减半),由原告金志明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欣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周云飞
判决日期
202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