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0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西威迪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刘浩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591民初11940号
判决日期:2020-01-14
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西威迪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刘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025元,由原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吴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李洁雯
书记员嵇洋洋
判决日期
202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