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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大精创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仇保强
联系方式:0571-85891096
注册时间:2011-09-30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9号(现代国际大厦北座)6层606室
简介:
服务:建筑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新能源、节能评估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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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大精创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嘉兴中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浙0411执53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1-14         法院: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杭州浙大精创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嘉兴中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浙0411民初520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杭州浙大精创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2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内容为被执行人嘉兴中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节能评估服务费23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50000元及相应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1739.5元。 执行立案后,本院于2019年2月13日向被执行人嘉兴中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嘉兴中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被执行人嘉兴中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且未报告财产情况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中,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嘉兴中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又未报告财产,本院已对被执行人嘉兴中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的执行措施。2019年11月8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
判决结果
终结(2019)浙0411执53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执行员汝建国 执行员张云奔 执行员顾金奇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顾伟杰
判决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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