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祥力与马雪成、温泉县祥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新民申1917号
判决日期:2020-01-10
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宋祥力因与被申请人马雪成、原审被告温泉县祥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新27民终13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宋详力申请再审称:1.导致马雪成摔伤的梯子并非宋详力提供,原审在未查明涉案铝合金梯子来源的情况下认定宋详力承担责任明显不当。2.马雪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对施工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未按照操作要求使用人字梯,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原审未对马雪成的过错行为予以认定,导致本案与其他同类案件同案不同判,确有不当。
被申请人马雪成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判决结果
驳回宋详力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崔文举
审判员木尼拉阿不力米提
审判员李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热衣沙
判决日期
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