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顶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浙江荣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浙1126民初954号
判决日期:2020-01-10
法院:庆元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庆元县顶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浙江荣景园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3日立案。原告庆元县顶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庆元县顶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9194元,减半收取计9597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吴小才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朱丹
判决日期
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