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芳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0882民初1738号
判决日期:2020-01-09
法院: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丽芳与被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陈景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9日立案。原告陈丽芳于2019年9月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陈丽芳撤诉。
案件受理费1177.89元,由原告陈丽芳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唐瑞睿
人民陪审员唐伟余
人民陪审员刘培文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麦俊花
判决日期
202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