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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骥
联系方式:0755-26419930
注册时间:2013-01-31
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片区二单元02街坊
简介: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网络信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 ;市场营销策划;装修设计。,许可经营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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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民申12782号         判决日期:2020-01-08         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广州市基绘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绘公司),一审被告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公司)、广州市华美牛奶公司国营珠村奶牛场(以下简称华美奶牛场)、广州市华美牛奶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广州市铭岳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岳城公司)、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公司)、广州家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和公司)、广州朋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朋识公司)、广州市湖品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品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1民终97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华润公司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第三项,判令华润公司对基绘公司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改判一审受理费中的8964元由华美奶牛场、金控公司、华美公司共同承担。判令再审受理费由基绘公司承担,再审二审判决遗漏的评估费由本案其他当事人承担。事实及理由: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于2015年8月10日向朋识公司开具的《交地确认书》作为本案新证据足以证明在2015年8月10日前,华润公司并非涉案地块的实际管理人,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和裁判结果错误。二审法院已发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存在错误,华润公司并非涉案地块的管理人、使用人,不应当承担管理责任,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二审法院错误地将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异化为剥夺胜诉权,违法了法律适用规则。 一审被告金控公司述称:朋识公司系华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一审法院对本案于2016年9月8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华润公司和朋识公司经传唤拒不到庭,故华润公司提交的《交地确认书》并非新证据。金控公司并非涉案地块的产权人、使用人,本案事故的发生是不可抗力导致,基绘公司对其损害事实的发生亦有过错,开发商进行了大规模施工应承担基绘公司主张的损失赔偿责任,故金控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华润公司再审理由不成立,请求驳回其再审申请
判决结果
驳回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李学辉 审判员孙桂宏 审判员周小劲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林冰燕
判决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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