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奥特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与昆明阳光事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云0102民初11849号
判决日期:2020-01-06
法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昆明奥特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昆明阳光事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5日立案。原告昆明奥特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昆明奥特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772元,减半收取计886元,由原告昆明奥特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颖慧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赵云莉
判决日期
202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