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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7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晓东
联系方式:010-85271285
注册时间:1984-08-04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4号
简介:
销售化工产品;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食品;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销售燃料油、润滑油、汽车、汽车配件、粮食、煤炭、木材、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矿产品、非金属矿石及制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原油、石油制品;版权贸易;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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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浙0206执1901号         判决日期:2020-01-02         法院: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宁波海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浙02民终29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宁波海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06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给付3095522.16元及相应利息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立案后,本院于2018年06月12日向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和被执行人须知。要求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逾期未履行且未报告财产情况。 执行中,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的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对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不动产及有价证券。截至2019年08月12日,本案执行标的已执行到位0元。暂未发现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鉴于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拒不申报财产,本院2018年9月25日对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对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的执行措施。 上述执行情况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和法律后果,本院已书面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其没有异议,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综上,被执行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18)浙0206执1901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陈旗民 审判员曹得胜 人民陪审员韩涛伟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代书记员胡建凯
判决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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