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常金库与被申请人承德联众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19)冀0825执保361号
判决日期:2020-01-02
法院: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常金库与被申请人承德联众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的(2019)冀0825财保239号民事裁定书,该案于2019年12月25日移交至执行局,要求执行以下内容:冻结被执行人承德联众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行的账户(账户:13×××81)至120000元止。本院于2019年12月25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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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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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判决日期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