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付宝亮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豫01民辖终1446号
判决日期:2020-01-02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付宝亮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荥阳市人民法院(2019)豫0182民初874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付宝亮上诉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为代位权诉讼的特殊情形,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原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裁定,裁定本案由荥阳市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孙艳凌
审判员李小青
审判员郭丽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闫沛沛
判决日期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