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与培力(南宁)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京0108民初42002号
判决日期:2020-01-02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与培力(南宁)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7日受理。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中国中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中国中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合议庭
审判长高增播
人民陪审员李孟超
人民陪审员靳艺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卢芸熠
判决日期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