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松年与哈尔滨商业大学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黑0109执1746号
判决日期:2020-01-02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罗松年与哈尔滨商业大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哈尔滨商业大学于本案立案执行前已将生效判决确定应给付申请执行人罗松年的工资1909.70元存入罗松年银行卡内,罗松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后,罗松年确认该事实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罗松年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刘明湛
审判员李忠民
审判员王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崔杰
判决日期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