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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志明
联系方式:13660722722
注册时间:1993-09-29
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简介:
工程监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结算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结构防水补漏;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土石方工程服务;环境评估;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室外娱乐用设施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公路工程建筑;河涌治理净化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广告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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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鄂1202执恢239号         判决日期:2020-01-02         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鄂12民终46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2月6日向被执行人湖北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湖北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在其他单位的收入73561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石辉 审判员王义超 审判员李启明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柯慧
判决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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