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凯、杨瑞坤等与安徽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621民初6474号
判决日期:2020-01-02
法院: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牛凯、杨瑞坤诉被告安徽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9日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安徽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牛凯、杨瑞坤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25元,由牛凯、杨瑞坤负担。牛凯、杨瑞坤已预交17683元,退还17658元
合议庭
审判员张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罗珂
判决日期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