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冠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博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2019)吉08执95号
判决日期:2020-01-01
法院: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吉林冠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博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16351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对被执行人公司院内的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依法评估、拍卖后,以第一次拍卖流拍价12602624.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部分债务,未执行到位的560889.00万元,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抵债后仍应继续履行的剩余欠款自愿放弃。吉林冠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交付本案执行费80000.00元。至此,吉林冠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9)吉08民初4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判决日期
202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