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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慧兵
联系方式:18852671566
注册时间:2010-11-17
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东泰花园S1幢201号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石材加工(限上门切割加工)、销售(不仓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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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7江苏海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乐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1202民初2737号         判决日期:2019-12-30         法院: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19年5月27日立案受理原告江苏海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乐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由审判员蒋玲,人民陪审员殷伯锦、董杰适用普通程序公开进行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江苏海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本案的诉讼。 本案诉讼费依法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自愿负担。(原告已预交人民币3461元,超出部分3436元由本院依法予以退还。)
合议庭
审判长蒋玲 人民陪审员殷伯锦 人民陪审员董杰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陈昱
判决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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