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洁与告吴玉金、吴发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金川支公司、王磊、王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田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内2923民初157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12-30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洁诉被告吴玉金、吴发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金川支公司、王磊、王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田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合议庭
审判员赵永霞二○一八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李若云
判决日期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