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国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桂0305执543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12-30
法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18年3月16日立案执行南宁国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桂民再46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南宁国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案款3976000.0元,承担执行费42160.0元。现本院已执行500000.0元,尚有3518160.0元未执行,现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18)桂0305执54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杭德冰
审判员朱捷
审判员周穆奕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秦莉娟
判决日期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