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彭德芳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0304财保5447号
判决日期:2019-12-30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26398637.19元的财产。担保人深圳市汇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39355490)已出具保函担保,担保金额以人民币26398637.19元为限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彭德芳、缪玉梨、周宇新、梁金彩名下价值人民币26398637.19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明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李泰仁
判决日期
2019-12-30